一、我国文物遗产保护历史及概况分析
我国已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快的城市化过程,而在今后若干年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保护和发展曾经在很多地方成为不可调和的矛盾。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日益重视保护,但是各种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动仍然屡禁不止,各种建设性破坏事件仍然不时见诸报端。近30年来,我国大约消失了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超过半数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消失于推土机之下的。
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中央领导同志把遗产的保护提高到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进步的高度,完成了从大开发到大保护的深刻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但把遗产的保护提高到科学合理的高度,还深化到遵循正确的理念和借鉴国际经验上来。
2018年,国家文物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总体规划》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启动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本体构成核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整理工作。开展县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推进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经远舰、“上海长江口二号”沉船遗址水下考古项目取得重要进展,西藏旧石器遗址,陕西石峁、芦山峁遗址,新疆石城子遗址获重大发现。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推动与腾讯、百度、网易、中国移动等战略合作深度拓展。对全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共检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3.1万家,整改火灾隐患6.1万余处。持续推进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查处673起文物法人违法案件,行政处罚349起,责令改正408起,行政追责314人次,刑事追责74人次,督办一批涉及革命文物、世界文化遗产等违法案件。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
二、文物遗产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2018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文物机构10160个,比上年末增加229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3550个,占34.9%;博物馆4918个,占48.4%。年末全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6.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1万人。其中高级职称9682人,占6.0%,中级职称20679人,占12.7%。
2011-2018年我国文物机构数量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2011-2018年我国文物机构从业人员数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2018年末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4960.61万件,比上年末增加109.95万件/套,增长2.3%。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3754.25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75.7%;文物商店文物藏品751.40万件/套,占文物藏品总量的15.2%。
2018年全国文物机构文物藏品结构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8年全国各类文物机构共举办陈列展览27919个,比上年增加1874个。其中,基本陈列13676个,比上年增加651个;临时展览14243个,比上年增加1223个。接待观众1223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6%,其中未成年人29665万人次,增长2.6%,占参观总人数的24.2%。博物馆接待观众10443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5%,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总数的85.3%。
2011-2018年我国文物机构接待观众人次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相关报告: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2025年中国重点地区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发展潜力分析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
三、文物遗产保护发展现状分析
截至2018年末,全国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2467个,从业人员17308人。全年全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举办演出65495场,比上年增长20.6%,观众496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6%;举办民俗活动16844次,比上年增长24.0%,观众485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7%。
2013-2018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数量

资料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相对而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些不足,应坚持在解决的过程中,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来转变,固定的路线和标准,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还会由此产生新的挑战。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系并不健全。例如,在具体的保护工作开展上,并没有进行区域性的详细调研,很多工作的实施,都在采用固定的路线和标准来完成,表面上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实际上造成的缺失和疏漏是非常多的,而且不利于地方的长远进步,构成的潜在性威胁较多,难以对文化更好的传承。第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相关的体制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健全,固有的内容和方法,并不能对后续的挑战,提供较多的帮助,只有在自身的创新力度上良好的提升,才能在全局工作的安排上,不断的取得更好的成绩,推动国家向前进步。
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1、提高保护意识
从主观的角度来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工作的开展,都要从长远的角度来出发,最大限度的确保保护工作,能够在效率上、质量上获得大幅度的提升,从而在系列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坚持从根源来不断的处理。第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初期阶段,必须在区域性的调研力度上良好的增加。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都能够进入到“遗产”的行列,必须进行深入的挖掘和了解,尤其是对滥竽充数的现象,应做出妥善的解决,这样才能对将来的工作进步,提供较多的支持与认可。第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在自身的工作团队上,进行不断的壮大,个体优秀工作人员,针对庞杂的保护任务,并不能充分的应对,而且造成的一些负面影响较多,这对于未来的发展,难以提供较多的支持与肯定,而且造成的负面影响,将会非常的强烈。此种情况下,必须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团队能力,做出科学的巩固。
2、加强保护体制
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身而言,很多工作的执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对多方面的内容,进行妥善的控制,才能在具体的工作效率上、工作质量上大幅度的提升。本文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制,必须做出良好的转变,坚持对多方面的工作,进行良好的巩固,从而在相关不足的弥补上,努力的取得更好的成果。第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在相关的法令、法规上都要不断的健全,应坚持对不同的工作对象,或者是区域性的申报内容,进行严谨的核查分析,既要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又要确保国家文化体系,得到良好的丰富,不能总是按照单一的路线和标准来执行,这样并不能取得突出的成果,还会造成长远的挑战和漏洞。第二,保护体制的加强,需要在各项工作的安排上,进行有效的协调。例如,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惩处手段,应坚持考虑到具体工作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力,不能按照固定的理论来完成,而是要结合实践需求,进行灵活的调整。
3、加强保护策略
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很多工作的安排,都可以按部就班的开展。但是,考虑到未来工作的挑战较多,我们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策略上,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巩固,由此可以对系列问题的解决,做出更加卓越的贡献。第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应坚持注重材料的积累,结合档案的存储和地方的传承分析。例如,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是表现为噱头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这种问题必须采用严格的法律进行打击,否则很容易造成文化的错误发展,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损失非常严重。第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要对地方的特殊情况,以及未来的综合发展趋势,拥有一个正确的认知,这样才能规避极端措施的应用。


